玉溪市就业局关于招聘
城镇公益性岗位 人员(第二批)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玉溪市就业局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辅助人员2名:负责公文处理、报表收集处理、工作信息撰写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人员为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在云南省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
1.零就业家庭人员,未婚人员(含其父母、兄妹)、已婚人员(含其配偶、子女)无稳定就业或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须为民政部门在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简称:4050人员),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须为持有残联部门出具的《残疾证》人员。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失业时间以《就业创业证》记载的登记失业日期为计算起止时间(下同)。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分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一)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其他不适合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
三、报名、考核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
招聘工作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毕业证以及相关技能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免冠近照1寸2张到玉溪市就业局报名。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地点:桂山路29号4楼408办公室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877-2665786
(二)考试及面试
报名人员达到2人以上的,由玉溪市就业局于2022年10月28日组织笔试和面试,择优录取。
(三)体检
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
四、工资待遇及工作地点
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 (各种保险缴纳比例按国家政策变动而调整),月工资3350元(不含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服务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工龄工资20元。
工作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桂山路29号
五、人员管理
招聘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考核遵照《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玉溪市就业局负责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核、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玉溪市就业局
2022年10月14日
来源:http://www.yuxi.gov.cn/yxszfxxgk/yxsrsjtzgg/20221014/13863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