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西盟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监察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扩充人才储备力量,优化人员结构,提升整体队伍素质,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西盟县纪委县监委委托普洱宝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辅助人员10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监察辅助人员10名,其中:男性7名,女性3名。
三、工作地点
普洱市西盟县纪委县监委。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复退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后出生),户籍不限;
4.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纪检监察、政法系统、财税审计、新闻采编、行政执法等部门相关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在试用期间将对聘用人员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的熟练程度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全国计算机无纸化考试一级Word、Excel模块,合格标准为得分率90%及以上。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劳动合同,不予继续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开除或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7.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
六、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4377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依法缴纳五大社会保险,享受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招聘流程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21日至12月10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电子邮件投递)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电话、短信报名,不按要求进行报名的不予受理。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全部报名材料扫描后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命名,如:“监察辅助人员+张三”,以压缩文件包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邮箱:1550665108@qq.com。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持所需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普洱市思茅区人民西路82号普洱宝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报名,联系电话:0879-2126888转809。
(3)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电子邮件投递):
(1)下载填写完整的“附件1”《西盟县纪委县监委公开招聘监察辅助人员报名表》和“附件2”《诚信承诺书》扫描件。
(2)报考人员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职)业资格证、职称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3)本人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复退军人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4)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要求:以“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命名,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px*413px;尺寸25mm*35mm),不限底版。
2.现场报名材料:
(1)现场填写《西盟县纪委县监委公开招聘监察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2)报考人员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职)业资格证、职称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现场审核后返还应聘者,收取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不限底版),同时将电子版照片发送至报名邮箱(要求:以“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命名,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px*413px;尺寸25mm*35mm)。
(4)本人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复退军人的证明材料。
(5)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普洱宝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及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公开招聘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2.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面谈测评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5.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6.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选须超过该岗位计划数3倍及以上方可开展下一阶段招聘工作,达不到该要求的予以消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
7.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普洱宝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三)统一考试
1.笔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统一进行笔试考试。笔试内容主要是宪法、党章、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相关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限期内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普洱宝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主要考察应试人员分析问题、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气质形象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综合成绩并列的,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个环节。综合成绩将通过普洱宝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普洱宝力管理服务”进行公布。
(四)政治审查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治审查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经政治审查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因自愿放弃政治审查或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职位,则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的,以该岗位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经政治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由西盟县纪委县监委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空缺职位则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的,以该岗位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政审和体检结果,按照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普洱宝力管理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西盟县纪委县监委审定。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普洱宝力管理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普洱宝力管理服务公司派遣到西盟县纪委县监委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西盟县纪委县监委负责。
聘用人员初次签订2年劳动合同,其中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将对聘用人员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熟练程度进行考核,经各项考核合格的,试用期满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不予继续聘用。因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合格或其他因素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综合成绩(在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79—12388。
此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及信息,将同时通过“清廉西盟”、“普洱宝力管理服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浏览上述媒体。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并承诺履行疫情防控应报尽报义务,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在报名、笔试、面试当天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报名地点和考点时应主动测量体温,出示身份证、“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出县返回人员和外县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本公告由西盟县纪委县监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西盟县纪委县监委公开招聘监察辅助人员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doc
中共西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西盟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11月1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xZFM-iHzI1jSuImoZFc3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