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环境管理岗位3名。
(二)招聘性质:劳务派遣。
(三)岗位要求: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28日至2004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2.专业及学历要求:
(1)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专业不限,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写作水平者优先。
二、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思想素质,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热爱环境管理工作,能吃苦耐劳,好学上进,具有开拓进取精神,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文化水平、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和嗜好。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5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应聘报名表(见附件)、毕业证发送至fchb3253269@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字样。
(二)资格审核
审查时间:2022年12月6日—12月8日
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符合条件者到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地址:防城区灵峰大道309号)参加应聘考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另行通知。
(三)考核
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适岗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学历证。
注意事项:考生应考按防城港市最新疫情要求执行,考生可通过关注“防城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拨打防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770-3232779咨询。
(四)体检
拟聘人员统一到县级以上并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后与防城港市金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基本工资28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单位6%,个人6%)。试用期工资按基本工资80%核发。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终。凡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工作地址:防城区河西新区灵峰大道309号。联系电话:0770-2065352;联系人:黄晓婷。
附件: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劳务派遣人员应聘报名表
附件: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劳务派遣人员应聘报名表.docx
来源:http://fcg.gxrc.com/Article/info/1fce46dd-2810-48b0-b5d7-9d1d4770c66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