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海关协管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芒市海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相关情况
(一)招聘岗位:海关协管员
(二)招聘数量:10名
(三)招聘岗位情况:
口岸监管岗(其中医学卫生专业类计划招聘4名;动植物检疫专业类计划招聘3名;缅甸语专业计划招聘1名;计算机专业类计划招聘1名;化学专业类计划招聘1名)。
工作地点:芒市国际机场海关工作区。
主要职责:协助海关关员从事芒市国际机场口岸监管检查工作。
工作时间:实际工作时间与海关工作时间一致,周末和节假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轮班或调休。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配偶、父母、子女为中国国籍,且不存在长期定居在境外的情况。
(三)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形象良好,五官端正,举止仪态大方得体,无生理缺陷、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
(五)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自愿从事海关协管员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说服能力和执行能力,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七)优先聘用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具有专业工作经验人员,退役士官士兵、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及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受过行政、党纪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违反规定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正在被其他企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人员。
6.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7.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三、聘用人员待遇
协管员工资按照芒市海关协管员现行工资标准确定,并按云南省规定缴纳相关保险,无住房人员,可按内部价格申请单人单间集体宿舍。工作日享受就餐补贴,享受市区至机场的车辆通勤保障。(工资标准按协管员现行每人每月4000元经费标准执行,含工资+五险+劳务派遣代理费)
四、招聘程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一)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4日至2023年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统一采取邮箱投递简历的方式,投递时报名者应注明拟就职专业类别,芒市海关也可根据简历内容调整报名者专业类别。报名邮箱:43253962@qq.com,咨询电话:(张先生)18988229944、0692-2219080。
3.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电话通知面试时携带原件):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户口簿本人页扫描件;
(2)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扫描件;
(3)近期1寸免冠正面相片电子版;
(二) 资格审查
依据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法、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芒市海关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三) 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芒市海关组织实施。
(四) 体检
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体检时间待定,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缴纳,参加体检的人员、地点另行通知。
(五) 聘用
被录用者,由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指定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将协管员指派到芒市海关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芒市海关安排。芒市海关组织开展协管员上岗前培训、制服购置等工作。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申明及其他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聘者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联系不上应聘者,均视为应聘者自愿放弃应聘。
(三)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招聘公告由本次芒市海关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联系电话:(张先生)18988229944、0692-2219080。
芒市海关
2023年1月14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wgVlTTNwsJhbM8Rwr0k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