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军用饮食供应站岗位3名:主要负责公文处理、仓库管理、后勤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有较强责任心。
3.中专、职高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专业不限。
4.熟悉电脑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的运用,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的专业能力和身体条件。
5.年龄18-48周岁。
(二)除符合基本条件外,(有元江县户籍,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登记满一年以上),未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各项补贴政策)。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审批录用、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10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星期六和星期日正常休息。)
3.现场报名地点: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如有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现场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三张小一寸免冠近照。
4.报名者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5.报名咨询电话:0877—609561113987740994(微信同号)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者提交的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由元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三楼51号、52号窗口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请报考者务必按照《公告》及职位要求应聘。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招聘要求、岗位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所有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全程参与面试监督。面试时间、地点具体以短信及电话进行告知。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由招聘单位按拟招聘人数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可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政审:由县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由拟聘用人员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七)办理审批录用
到元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创业管理股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八)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依法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实行1年1签。
五、人员管理
(一)人员管理:由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劳动合同制进行管理。
(二)递补:通过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人员到岗后因故产生岗位空缺的将根据本次招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位进行递补。
六、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
(一)薪资待遇:执行玉溪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
(二)工作时间:参照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时间执行。
(三)工作地点: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元江县红河街道澧江路64号)
七、纪律要求
(一)报名者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应注意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2月21日
来源:http://www.yjx.gov.cn/yjxzfxxgk/jygzdtxx2471/20230221/14232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