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乡村振兴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东西部协作工作需要,鹤庆县乡村振兴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大理州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有关政策规定,鹤庆县城镇户籍,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满1年以上。
(二)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三)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无违法违纪记录和不良行为习惯。
三、薪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鹤庆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具体工资待遇面谈。
(二)符合工会相关规定的,办理加入工会会员有关手续后,享受工会福利。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9日止。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鹤庆县乡村振兴局(鹤庆县云鹤镇科技路98号,新华公交停车场旁)三楼综合股,联系电话:0872-4121291。
(四)报名时需提供材料:个人简历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证件照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其他事项
(一)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将组织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通过考核的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三)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一年一签。
(四)未尽事宜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鹤庆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j0Y085qVYaIb6rHFZWE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