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拟从事办公室文秘及相关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本市户籍,原则上35岁以下,男女不限;
2.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专业或具有办公室工作经验、新媒体编辑者优先。
3.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有劳动能力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条件之一,计算连续失业的时间截止为2023年3月31日;
4.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4050”人员;
5.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保密意识;
3.身体健康,做事认真,吃苦耐劳;
4.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文字功底和相应实际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政治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人员;
3.品性不端正,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4.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3月31日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 网络报名(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11:30前有效)。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单二维码)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11:30前的工作日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0875-3067201。
(2)报名地点。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股(隆阳区兰城路584号612室)。
(3)报名须本人到场,提供如下材料:《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后)一份以及其他证明符合招聘范围和对象的材料。
(三)资格审查及笔试。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入后续环节。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情况及排名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考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确定录取对象。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录取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我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每年一签,按政策规定聘期不超过3年。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国家规定比例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即:五险)以及工会相关福利。单位不提供食宿。
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合同期2700元/月。
六、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Cs5na8YnihShN1l53h0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