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清水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腾冲市清水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清水镇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人员,其中招聘男性3名,女性3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守纪律,讲规矩,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心工作。
(二)熟悉计算机操作。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有文秘及项目工程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经体检符合录用要求。
(五)无个人不良记录。
(六)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录用: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侦查的;2.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3.组织或参与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参与黄赌毒,煽动、组织或参与过非法上访的;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工作或者辞退的;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6.患有精神病或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的;7.有其他不良记录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2023年4月6日—11日)
1.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清水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清水镇人民政府一楼)。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复印件),本人近期小一寸证件照3张;填写《清水镇人民政府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2023年4月11日)
由镇级相关站所对报名人员的身份、户籍、年龄、学历,以及是否存在不得录用情形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对其资格进行认定,并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2023年4月12日前,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2023年4月12日前)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若体检未通过,缺额人员按成绩排名递补。
(五)公示(2023年4月12日—14日)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聘用者,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按成绩排名递补。
(六)聘用(2023年4月17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并无异议者,经清水镇党委研究同意后,确定为聘用人选,按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等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
(一)由所在站所、部门负责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业务培训指导等工作。由组织办、人事办负责考核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由清水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1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岗位的安排,在合同签订后2天内报到,逾期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五、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待遇为试用期2000元/月,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参照清水镇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执行,并享受符合规定的其他待遇。
六、咨询联系方式
许 腾:13368750487 0875-5150331
杨茂胜:15887189554
清水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4日
附件:
来源:https://www.tczpw.cn/notice/1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