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法检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岗位)
根据《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做好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以及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现将昭通市法检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岗位资格复审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
报考昭通市法检系统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岗位且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4月25日-27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
昭通市法院系统岗位资格复审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诉讼服务中心玻璃房(昭阳区昭通大道),联系电话:0870-2835721
昭通市检察系统岗位资格复审地点: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15办公室(昭阳区二环西路),联系电话:0870-2243736。
四、资格复审材料
根据《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云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等规定,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二)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位没有要求学位的不需要提供学位证书;以学位证书所载专业报考的需要提供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3年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得保证书作为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国民教育毕业生则必须于资格复审时取得毕业证书)。
(四)《云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五)《云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六)报考限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的2021、2022年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入时间须在2023年1月底以前。
(七)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录用前提供解除用工合同。
(八)昭通市法检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
(九)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主客观题成绩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只限招考简章中“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栏中明确要求取得相应类别证书的职位)
(十)其他材料。
五、资格复审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出现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员组织进行面试。
(二)考生应当本人到场参加复审,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带齐相关材料代替资格复审,在规定的复审时间里不按时参加复审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自行放弃的考生,须提交自行放弃声明。
(三)考生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对违反考录纪律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
(一)资格复审及后续工作期间,可能会通过拨打考生报名期间预留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等相关规定执行。附件:
4.昭通市法检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24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1BDT4yQJQoQPZwX-QmF5j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