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检察系统关于公布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及后续工作安排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安排,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报考德宏州检察系统公务员考生体检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关于体检工作
(一)体检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7:00。
(二)体检对象:见附件1
(三)体检地点:德宏州中医医院(芒市南蚌路87号)
(四)相关要求
1.进入体检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3年5月15日上午7:00前在德宏州中医医院(芒市南蚌路87号)门诊楼(1号楼)一楼报告厅报到,报到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印章)、1张1寸标准近期免冠照片(彩色、黑白均可)及碳素笔。请考生自行准备好约400元的体检费用,体检时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体检前禁食8-12小时,当天早上须空腹(禁食禁水)。
2.进入体检的报考人员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的管理,中途不得擅自离开。擅自离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不服从管理的报考人员,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逾期不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其后果由本人承担。
4.建议穿着方便脱穿的衣服(上衣建议穿纯棉不带饰品的T恤)和鞋。体检前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食用特殊食物及药物,避免剧烈运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眼睛近视的考生请携带好近视眼镜,便于检测视力。怀孕及产后三个月内的报考人员请提前告知体检医生。
二、关于考察工作
(一)考察对象:见附件1
(二)考察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5月19日。具体考察时间安排以考察单位通知为准。
(三)考察方式:等额考察,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四)相关要求
1.考察对象需下载填写《考察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1)和《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察表》(附件2)。
2.参加考察时,考察对象需准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本人档案和印有“资格复审合格”字样的笔试准考证。考察期内,考察对象应确保通讯畅通,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已变更的,请及时与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更改,以便考察单位联系。
3.需办理个人档案商调手续的考察对象,请到报考职位所在单位办理。
4.无故不按时参加考察的考察对象视为自愿放弃考察及后续考录工作环节。
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德宏州检察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和考察其中一项不合格者,均不作为拟录用对象。
联系电话:0692-2210241
附件: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11日
来源:http://www.dehong.jcy.gov.cn/jwgk/202305/t20230511_413440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