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2名,为局机关科室的辅助岗位。
二、招聘对象、应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且已认定就业困难人。 (二)应聘条件:
1.具有普通计划招生专科及以上学历,优先考虑文秘、建筑工程类专业;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
(一)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能通过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参保、工商注册、灵活就业等就业情况;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由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若出现自愿放弃应聘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进入体检。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6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862号 (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5165622 13988803996
五、公示和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在丽江就业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待遇及合同签订
待遇3500元/月(含由用人单位购买五险),按要求由用人单位购买五险,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最长安置三年)。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小一寸白底照片2张及其他用人单位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报名,在报名现场填写《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年内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城镇公益性岗位。
八、复审和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复审、监督。本方案未尽事宜,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6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Cn-NQGh6dUDym81SXRLg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