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实现就业,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综合评定、择优聘用。按规定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过的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辅助1人。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热爱工作,品行端正,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有良好品行;
(三)保山市户籍,且无违纪违法、失信被执行等不良记录和劣迹;
(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办理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五类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简称“4050”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和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
(六)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的操作;
(七)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3年6月12日分别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自2023年6月13日00:00起至2023年7月4日24:00结束(以接收邮件时间计算);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就业创业登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填写《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报名信息简表》《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将扫描件、信息简表和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sjgswjdzz@163.com。联系人:施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0875-2207587。
(三)资格审查。由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总支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行笔试。
(四)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各类公文起草。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采用面对面交流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素养。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确定招聘对象。按岗位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并将体检报告交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总支。
(七)考察政审。经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由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总支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考察政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八)待遇。人员一经录用,按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1年1签,聘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试用期工资24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不提供食宿。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三)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875-2237199(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未尽事宜由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总支负责解释。
附件:
1.《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报名信息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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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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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qGYKMr61a1nlTNJVhau4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