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丽江市农业农村局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1名,为局机关科室辅助岗位。
二、招聘范围、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且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4.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5.连续失业三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二)应聘条件:
1.具有普通计划招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能熟练操作电脑、具备文秘工作基本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三)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能通过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参保、工商注册、灵活就业等就业情况;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丽江市城镇公益岗位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7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丽江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人事科)(古城区长水路268号丽江市农业农村局西楼4楼),联系电话:8889005。
四、考核
(一)由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及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根据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确定拟招用人员后报人社部门备案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待遇及合同签订
待遇3000元/月,按要求由用人单位购买五险,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自动退出城镇公益性岗位(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小一寸白底照片1张及其他用人单位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报名,在报名现场填写《丽江市城镇公益岗位报名表》。
(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年内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城镇公益性岗位。
八、复审和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丽江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江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丽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6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3-iU5Sdk3kjSbcNfSj38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