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告
根据《2023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规定,为做好马关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岗位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1 | 马关县融媒体中心 | 15326250101 | 1 |
2 | 马关县融媒体中心 | 15326250102 | 1 |
3 | 马关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 15326250401 | 2 |
进入面试人员由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发布在“文山州人社网”,请考生及时关注有关信息。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面试时间:2023年7月15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至面试结束。
(二)面试地点:
1.马关县融媒体中心面试地点:马关县融媒体中心(广电大楼十一楼演播室)。
2.马关县民族文化工作队面试地点:马关县电影院。
(三)面试方式及内容:
1.马关县融媒体中心
面试方式:面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为模拟现场主持,复试为出境播音测试。初试成绩分别取男、女岗位前六名进入复试,其余人员不进入复试。在初试中,若第六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复试环节。复试结束后,分别取男、女岗位综合成绩第一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内容:
(1)初试:现场主持。考生根据考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模拟现场主持。主要测试考生对新闻现场的应变能力、把控能力和普通话水平。考试时间为8分钟,其中备考时间5分钟,作答时间3分钟。
(2)复试:出境播音测试。考生根据考题内容进行新闻播音和现场试镜。主要测试考生的播音主持能力及水平。考试时间为10分钟,备考时间5分钟,作答时间5分钟。
2.马关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面试方式:面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由考官对考生采取察、听、问等方式进行。初试成绩取前十名进入复试,其余人员不进入复试。在初试中,若第十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复试环节。复试结束后,复试成绩前2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内容:
(1)初试:其考核主要内容为:
①软开度10分(1分钟以内);
②技术技巧10分(2分钟以内);
③自编自演舞蹈小品(道具、音乐等自备,考试当天带入考场),表演结束后阐述作品主题60分(4分钟以内);
④根据现场音乐即兴表演20分(3分钟)。
备注:每位考生完成以上①-③项个人考试项目后,需等待本组成员一起进行第④项考试。
(2)复试:其考核主要内容为:
①根据考官命题自行编舞并表演,表演结束后阐述创作构思50分(备考室备考时间5分钟,上台表演、阐述时间5分钟);
②自编自演舞蹈小品(道具、音乐等自备,考试当天带入考场)30分(3分钟以内);
③音乐节奏10分(1分钟);
④个人才艺展示(声乐、器乐、戏剧等才艺所需乐器、道具、音乐等自备,考试当天带入考场)10分(3分钟以内)。
三、面试分值及综合成绩计算
(一)马关县融媒体中心
初试、复试成绩均为100分,分别由5名面试考官打分,有效分数相加后,取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进行四舍五入),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同一招聘岗位的考生如遇综合成绩并列,则以初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若仍然无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须进行加试,不得超计划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马关政务网公布。
(二)马关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初试、复试成绩不累计计算,面试成绩均为100分,分别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现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分数平均分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复试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进行四舍五入),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遇综合成绩并列,则以初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若仍然无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须进行加试,不得超计划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马关政务网公布。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到面试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应聘人员到面试地点报到后,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顺序一经抽取不得更改。
(二)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听从工作人员的引领,有秩序地参加面试。
(三)严禁在面试考场内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四)在面试过程中,所有应聘者只能以面试顺序号出现,不得向考官透露任何个人有关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完毕者,应立即离开考场。
(六)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六、面试咨询
为便于报考人员咨询,提供以下联系方式:
马关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876—7130538
马关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876—7133227
马关县文化和旅游局联系电话:0876—7133993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5日
来源:http://www.ynmg.gov.cn/info/1023/936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