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红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公布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2023年红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进行公布,并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红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见附件,按综合成绩排序)。表中“是否进入体检考察”一栏中填“是”的考生参加体检考察。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第一批
1.体检时间:2023年7月13日07:30
2.体检集中地点: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塔区玉兴路68号)
3.参加体检的岗位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师范生)、高中政治教师、初中政治教师、
中学心理健康教师、高中数学教师(男)、高中数学教师(女)、
高中信息技术教师、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男)、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女)、
初中语文教师(男)、初中语文教师(女)、初中数学教师(男)、
初中数学教师(女)、初中英语教师、初中历史教师、初中生物教师、
初中物理教师、中小学音乐教师(男)、中小学音乐教师(女)、
中小学美术教师(男)、中小学美术教师(女)、中小学体育教师(男)、
中小学体育教师(女)
(二)第二批
1.体检时间:2023年7月14日07:30
2.体检集中地点: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塔区玉兴路68号)
3.参加体检的岗位:
小学语文教师(男)岗位一、小学语文教师(女)岗位一
小学语文教师(男)岗位二、小学语文教师(女)岗位二
小学语文教师(男)岗位三、小学语文教师(女)岗位三
小学数学教师(男)岗位一、小学数学教师(女)岗位一
小学数学教师(男)岗位二、小学数学教师(女)岗位二
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定向)、小学英语教师、幼儿教师
(二)体检注意事项
1.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携带专业技能测试通知单、身份证、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约300元)按时参加体检;体检前须忌食辛辣食品、饮酒等,体检时须空腹、闭尿。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幼儿教师岗位同时加检《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文件中规定增加的检查项目。
3.考生因怀孕需延期体检的处理办法
由本人提前向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延期体检的书面申请,并提供医院出具的孕检证明材料,待孕期结束后再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公示、报批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再进行递补。
三、其它事项
请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于7月12日前通过扫描二维码提供档案所在地信息,体检结束后领取调档函,于7月20日前将档案调至红塔区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0877-2015823,联系人:刘老师)。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档案予以退回,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877-2015823、0877-2025135
附:《2023年红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0日
来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26266351&cateid=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