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级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和职责
(一)招聘岗位
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县级辅警2名(男性1名,女性1名)。
(二)要求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2.要求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基础知识,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三)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所在部门交办的辅助工作,综合工作、文稿撰写及其他司法、行政辅助工作等。
二、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
2.热爱岗位,踏实肯干,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好适应能力。
3.年龄为18-35周岁。
4.身体心理健康,有胜任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5.具备较强的文字理解、归纳能力,良好的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辞退、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被有关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等的。
2.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隐瞒、编造虚假个人资料和经历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2日起至8月4日,8月4日下午17:30截止。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梁河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现场领取)。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
(三)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应聘者持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梁河县人民检察院三楼政治部报名(梁河县南甸路22号),联系电话:0692——6161384。
四、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为3100元/月/人(含单位及个人承担保险部分)。
五、考试
考试包括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技能测试时间为30分钟左右。现场发放文字材料一份,考生按要求撰写相关内容,满分为100分。面试由5名考官现场打分,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
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取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梁河检察”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六、体检、政审、递补、公示、聘用
(一)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及格的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二)政审。体检结束后,本院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
(三)递补。本次招聘在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根据政审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梁河检察”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五)聘用。初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依实际工作需要及聘用人员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开考后超过15分钟不能进入考点,视作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务费用。
(五)本公告由梁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梁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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