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作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一体两翼”(公司业务为主体,小企业业务与投行业务为两翼)为市场定位,2005年被中国银监会指定为三家小企业业务重点联系行之一,最近曾连续两次被授予“全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被评为“全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十佳机构”。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浙商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于2010年5月正式成立,并已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济南、深圳、成都、西安、兰州和浙江省内省辖市设立区域中心,现诚聘小企业业务优秀人才。
一、应聘者基本条件
1、负责、诚信;
2、沟通、合作良好;
3、从业记录和社会信用良好;
4、原则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工作地点:杭州,其中支行风险监控官(主管)工作地点为北京、上海、深圳、兰州、重庆、苏州、沈阳等区域。
三、需求职位及条件
需求职位 | 职位要求 |
小企业业务产品研发 (2-3名) |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认真负责;
2、了解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熟悉小企业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熟悉小企业客户的运行和风险特点,熟悉小企业业务的业务管理政策和制度,在小企业银行产品研发等方面有较丰富的经验; 4、具有较强创新能力; 5、具有3年(含)以上银行小企业业务经验。 |
小企业业务风险管理(2-3名) |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认真负责;
2、了解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熟悉风险管理技术,掌握有关风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全面掌握小企业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政策; 4、熟悉小企业授信业务实务,具有较强的小企业授信业务评判能力; 5、深刻认同我行小企业银行业务专业化经营理念和市场定位; 6、具有从事银行相关工作5年(含)以上,且从事授信工作3年(含)以上的经历。 |
支行风险监控官(主管)及后备人才(兼任支行副行长或行长助理)(若干名) | 1、熟悉有关金融政策与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2、拥有5年以上商业银行信贷工作经历,具有商业银行小企业信贷工作经历以及具有国有商业银行和城商行支行及农信社信贷部门或风险授信部门负责人职务者优先。 |
小企业业务法律人员(1-2名) |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认真负责;
2、具有律师资格; 3、从事商业银行授信评审、资产保全相关岗位3年及以上经历,熟悉银行业务尤其是小企业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 4、具有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表达、归纳分析和文字综合能力。 |
零售银行业务管理人员(1-2名) |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认真负责;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3、熟悉银行投资类中间业务(第三方存管、贵金属、基金、保险等),在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省级分行从事相关岗位3年及以上经历。 |
四、应聘须知
1、有意者请于2012年9月20日前登陆本行招聘门户网站(http://zp.czbank.com.cn)进行报名,其中,工作地点意向请务必在个人简历的“其他信息”版块下“本人适合何种工作,请结合本人具体情况加以分析”栏中详细说明。
2、应聘者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3、招聘热线:0571-87659084、87659708,联系人:吴先生、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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