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丽江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面向社会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2名,从事社会保险业务协办,男女不限。
二、招聘范围、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丽江市户籍。
(二)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三)应聘条件
1.具有普通计划招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能熟练操作电脑及各类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能通过报名。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参保、工商注册、灵活就业等就业情况;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9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地点:丽江市社会保险中心办公室(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200号)。联系电话:0888—5159880。
四、面试及体检
(一)由丽江市社会保险中心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凡通过资格审核者,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参加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二)面试通过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若出现自愿放弃应聘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进入体检。
(三)经过面试、体检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在“丽江就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待遇及合同签订
待遇3200元/月(含保险),按要求由用人单位购买五险,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试用期一个月,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最长安置三年)。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大学毕业证、本人小1寸白底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报名,在报名现场填写《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年内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城镇公益性岗位。
本次招聘由丽江市社会保险中心负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江市社会保险中心解释。
丽江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9月1日
来源:http://www.ljhrss.lijiang.gov.cn/xljrsj/c102028/202309/46169672946f4e1797cc2d91236f139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