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关于公开选调高中英语教师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州直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设1个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州内,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公开选调范围
西双版纳州内公益一类学校在职在编教师,不包括州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教师。
三、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2023年州民族中学公开选调教师1名,招聘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四、公开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
6.具有且现聘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7.具有公开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从事与选调岗位相同学科教学5年及以上(不含见习期,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现仍在与选调岗位相同学科教学岗位;
8.工作以来担任过3年及以上班主任或备课组长,或工作以来担任过2年及以上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及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
9.参加工作以来年度履职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10.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报考人员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或有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0日。
12.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除具备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之一:
1.担任过县(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或成员;
2.获得县(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称号之一;
3.近三年从事与公开选调相同学科教学工作,高中学段所教学科成绩其中一年平均分或单科最高分(综合科以总分计)在高考或省、州统测在该县(市)排名前三,义务教育学段所教学科成绩高于所在县(市)同学段同学科平均分10分;
4.曾受过县(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通报表扬、表彰;曾获县(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州级二等奖及以上层次奖项;主持县(市)级及以上课题并顺利结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开选调通告
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中学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公开选调通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9:00至9月28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邮箱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档后以文件名“报考学校+岗位+姓名”打包发送至公开选调指定邮箱:
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邮箱:xsbnzmzbgs@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代老师0691-2723311)
3.报名材料:
(1)《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格式);
(4)教师资格证(PDF格式);
(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PDF格式);
(6)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现聘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认定表;
(7)《全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聘任免任备案表》《年度履职考核登记表》扫描件。
(8)符合基本条件及基本资格的证明材料。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注意事项:
(1)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所填专业名称须与取得的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一致,所填职称等级与取得且现聘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上系列、等级一致;
(3)报名材料中,个人签名处一律用黑色钢笔手写签名,需要学校和单位加盖公章的材料必须按要求提供。
(三)资格审查
在收到报名人员报名材料后1日内完成资格审查,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通过邮箱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公开选调学校要求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岗位裁减及改报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对选调岗位进行裁减或取消。对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面试
成立面试组,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专业能力、教学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教学效果,以及职业认知、思维品质、言语表达等基本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六)体检
体检由公开选调学校组织实施,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执行。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岗位计划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时,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七)考察
考察由公开选调学校组织实施,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针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如有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考察的,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报请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中学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选调纪律
(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实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招聘工作人员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691-2723311
监督电话:
中共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委员会0691-2723315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驻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691-2139138
附件:
1.2023年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3年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西双版纳州民族中学
2023年9月2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QXqk2zcQVCm4nPm2ZDM3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