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通过笔试、面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办公室文秘辅助性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品行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香格里拉市户籍,35周岁以下。
3.性别要求:男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会使用电脑,熟练掌握office等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7.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有严明的组织纪律性。
(二)需满足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要求(以下满足一条即可)
1.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4.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6日一 11月3日,每天上午8:30一12:00,下午14:30一17:30。
2.报名地址:香格里拉市安定路中段市人社局一楼大厅 (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
五、考试、考察事宜
1.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考试。报名人数等于招聘人数的,不进行考试;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由市医疗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试。
2.考试采取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如因报名人数等于招聘人数不进行考试的,直接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考察;因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进行考试的,按照应聘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 :2的比例确定被考察人员。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由市医疗保障局研究聘用,分配到相关岗位工作,并签订相关劳动合同。凡不服从工作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人员管理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合同,聘用最长期限为3年。设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本单位代缴五险。聘用人员劳动报酬4500元/月(含五险)。
八、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期间,在发出面试及其他通知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凡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空缺岗位,顺延聘用下一名人员。
3.从事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对应回避而不回避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4GM6BQz5HJk_rcOEwSEW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