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勤务辅警人员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学历要求 | 其他要求 | 考试环节设置 | 年龄及相关要求 | 户籍 要求 | 备注 |
巡特警大队 | 30人 | 男 | 高中(含中专)及其以上(退伍军人初中及以上) | 无 | 面试+ 笔试+ 体能测试 | 28岁以下,身高不低于168cm,当年退伍或有特殊技能者,身高可适当放宽,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 玉溪市 | 岗位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6.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院校毕业生,持有驾驶证B照的男性以及具有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开除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三代以内直系血亲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家属三代以内有精神病史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勤务辅警工作的;
10.在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工作过的辅警人员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报名参加此次招聘。
四、有关待遇
(一)工资标准统一按照《玉溪市红塔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待遇实施方案(试行)》中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并购买社保五险。
(二)其它待遇:巡特警大队勤务辅警统一安排食宿,统一样式军用床上用品及洗漱用品;所有勤务辅警配发全套制式服装,办理执法人身意外伤害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近期本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记录以及相关技能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免冠近照1寸2张到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玉溪仁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气象路22号3幢105室(红塔区滇中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03日至招满为止。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及电话:尹老师:19987714651,赵老师:18869716771。
(三)面试:由玉溪仁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四)笔试:面试合格人员统一进行笔试。
(五)体能测试:面试、笔试合格人员统一进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俯卧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
(六)政审:按照综合成绩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进行政治审查,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八)聘用:根据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六、人员管理
由玉溪仁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由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统一安排工作岗位,统一进行日常管理;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工作考核、薪酬待遇等按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入职要求
面试、笔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报到时需携带纯黑鞋子一双(鞋子上无其它颜色)、洗漱用品、军用床褥(可由巡特警大队统一购买,费用自理) 、衣物清洗剂、餐具。报到时间另行通知,报到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彩虹路59号巡特警大队。八、纪律与监督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负责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录用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笔试、体能测评、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录。
玉溪仁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03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AqldITyuGgUS2eZQI4hWQ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