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德宏州人民医院成立于1954年,为德宏州人民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州内规模最大、功能较全,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保健等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现代化综合医院。是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德宏医院。是德宏职业学院、大理大学、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基地,是各类州级技术指导中心及各专业临床医疗中心。 医院主院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编制床位930张,实际开放床位1400张。共有编制科室73个,在职职工1613人,高级职称205人,硕士研究生95人,硕士生导师10人;西院区及传染病院院区床位1290张,总建筑面积18.42万平方米,2023年底投入使用。医院秉承“生命至高无上,医道永无止境”的办院宗旨,深化改革,不断加强医院管理和内涵建设,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推动医院发展。医院学科设置齐全,专科发展均衡,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8个。2016年被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授予“滇西儿科人才培训基地”。自2016年来开展“柔性引才”工作,在我院共建立22个院士(博士)专家工作站。2022年医院服务门诊患者82.1万人次、服务住院患者5.38万人次。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
1.临床研究生岗位:普通招生计划35周岁及以下医学院校毕业生(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11月24日)。
2.急诊科、紧急救援中心医师岗位:普通招生计划一本院校(或一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同等条件下高学历层次优先、有住院医师规培证人员优先,2022年、2023年毕业的需为未在编在岗人员(在校期间总体成绩优异,所学专业必修科目无挂科)。
3.所学学科专业不在教育部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现场报名:可于2023年11月24日在昆明医科大学组织的现场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自2023年11月24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以“2024+岗位+姓名”命名文件及邮件名,发送到电子邮箱:1024920501@qq.com。
2.报名所需提交材料:按顺序扫描以下报名资料——居民身份证、个人基本简历、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修学科的成绩单(需有学校公章,在校期间总体成绩优异,所学专业必修科目无挂科)、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2024年规培结束的需提供相关证明)、荣誉证书等其他相关资料,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存为一个WORD或PDF文件(后缀名为.doc或.docx或.pdf),进行网络提交或现场提交。咨询电话:0692-2139066(工作日),杜老师:13988229816,黄老师:18306930099。
(二)考核步骤
1.资格审查
通过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结合医院所需岗位,确定初选面试人员。
2.面试考核
①现场面试:由用人单位专家组成员在现场招聘会进行现场面试,对初选的考核对象按照考核对象从所修学科的成绩、获奖情况、学校推荐就业意见、考生对测试病案的分析结果等方面进行测评。测评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以下者不予以录用。
②网络面试:学生接到邀约通知后,进行网络面试。面试抽取5-7名专家组成员进行测评,专家组在纪检监督组同志的全程监督下,分别对初选的考核对象进行考核测评,经网络面试可以由专家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具体网络面试时间与电话通知为准。
3.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向州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通过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一式三份。
4.资格复审
根据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招聘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就业意向协议书自动失效。
5.体检、考察
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由本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对象。
6.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7.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并完善相关聘用手续。《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在本人档案、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存1份。
五、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照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签约人员因本人原因放弃拟聘岗位的;
(二)因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资格复审不合格者;
(三)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二)对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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