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融媒体中心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鹤庆县新闻宣传事业发展,根据工作需要,鹤庆县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媒体图文信息处理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新媒体图文信息处理技术人员1名,男女不限。
二、报名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属图文信息处理技术相关专业或者有从事相关行业经历2年以上者,可放宽到大学专科学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热爱新闻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具备良好的理解、沟通、表达能力;熟悉新媒体图文信息处理技术,能熟练运用电脑,熟练使用AdobePhotoshop等图像处理软件。
(四)户籍不限,在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优先。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一)报名。应聘者请于12月7日前到鹤庆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报名。报名时提交个人简历2份,近期一寸免冠标准彩照2张,核验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2份,填写《招聘报名表》2份。《招聘报名表》可到鹤庆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领取。
(二)考核。报名结束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考核,采取面试、笔试、实作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
(三)体检。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鹤庆县融媒体中心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从报考人员中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四)聘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综合评定,合格人员将与鹤庆县融媒体中心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四、工资和待遇
(一)试用期:按鹤庆县临时聘用人员相关规定发放生活补贴,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
(二)聘用期:基本待遇按全县临聘人员待遇执行,并按《鹤庆县融媒体中心聘用人员考核奖励办法修订版(试行)》考核发放奖金,按规定享受出差、下乡补助。具体情况可向鹤庆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咨询。
(三)试用和聘用期间食宿自理。
五、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鹤庆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电话(传真):0872—4122471地址:鹤庆县云鹤镇兴鹤路11号
鹤庆县融媒体中心
2023年11月30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50geWt7Wn5pyh0i7UTlH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