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新蒲新区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23〕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3〕81号)精神,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24年4月27—28日举行,为保证我区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二、报名管理
(一)网上预报名
2023年12月7—20日期间,考生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在网报注册时须使用微信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众号并绑定报名用户,以便通过微信登录账户、找回密码、接收缴费、考试等相关信息推送。预报名时须仔细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等信息是否与真实信息完全一致。
完成网上预报名后,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1,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申请表(附件2),在报名点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完成现场确认后或考试实施前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或发现填报错误的,请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下载《考生注册信息修改/删除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及时向现场确认点或考点报告并登记修改。考试成绩公布之后所有信息均不能进行修改。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2月18—19日。
2.现场确认地点:新蒲新区卫生健康局人事教育科(610办公室)。
(1)申请人为2024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的,由所在学校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学校向考点申请在学校设立报名点,安排专人负责,统一组织报名确认。考点不单独受理应届毕业考生个人的现场确认。
(2)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往届考生)的,到本人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所属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报名点现场确认。
3.省外医药卫生类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我省跨省招生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考试事宜:
(1)省外医药卫生类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我省招收的“护理或助产专业”贵州籍2024年应届毕业生,回学校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参加考试。
(2)省外医药卫生类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我省招收“护理或助产专业”贵州籍学生,并委托给贵州当地非医药卫生类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教学点)培养授课,毕业后发放外省医药卫生类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贵州籍2024年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必须提供贵州省教育厅同意在贵州招生并委托贵州当地非医药卫生类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教学点)培养授课的批文及名单,由所在学校统一向辖区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考点申请考试报名。
(三)考试费用缴纳
1.收费。按照《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黔卫计发〔2017〕51号)执行,每人每科60.00元。
2.缴费方式及时间
遵义考点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在考区资格审核完成后登录个人报考账号查看资格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2024年1月29日—2月8日期间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具体事宜届时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缴费时间,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继续实行人机对话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各考点可根据报名人数、机器数合理选择考试轮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轮次 | 考试科目 | 时间 |
4月27日 | 第一轮 | 专业实务 | 0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二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4月28日 | 第三轮 | 专业实务 | 0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四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四、考试成绩及效用
一次考试两个科目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为考试合格,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自足球游戏: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全部实行电子化,成绩合格者可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五、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打印。2024年4月16—28日期间,考生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打印准考证。
(二)未尽事宜。按照《护士条例》(国务院令517号)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文件执行。
来源:http://www.xinpu.gov.cn/zwgk/xxgkml/jcgk/rsxx/202312/t20231201_831732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