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龙庆卫生院
公开招聘收费人员公告
根据《师宗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师宗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师卫健发〔2022〕38号)、《曲靖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曲人社〔2014〕29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师宗县龙庆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院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收费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收费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质和工作能力;
(四)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招聘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未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或尚未查清事实的;
3.曾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的;
4.其他不适宜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4日8:30-1月12日18:00,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师宗县龙庆卫生院门诊楼3楼办公室(联系人:李医生,联系电话:13769832179)。
3.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表》,初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一)笔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所有初审合格人员均进入笔试程序,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招聘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则取消招聘计划。
1. 笔试时间:2024年1月15日10:00-11:00。
2. 笔试地点:师宗县龙庆卫生院会议室。
3. 笔试科目:所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严格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等材料原件于2024年1月15日14:00在师宗县龙庆卫生院门诊楼3楼办公室进行复审,考生所提供的证件等材料原件与岗位招聘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3.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及计划表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拟面试、体检、考察。
(三)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参加面试者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若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2024年1月15日15:00。
3.面试地点:师宗县龙庆卫生院会议室。
4.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四)体检和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面试通过人员需到县级(师宗县人民医院)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五、聘用人员待遇及其他事项
(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管理,聘用人员有关待遇按照师宗县龙庆卫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期间,若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不能按要求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或出现重大失误、对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三)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师宗县龙庆卫生院报到,未经师宗县龙庆卫生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师宗县龙庆卫生院负责解释。
师宗县龙庆卫生院
2024年1月3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yHjo0PBt8JZBlaN0KNLh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