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公安工作需要,宣威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9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
二、招聘岗位、人数
(一)招聘人数
本次辅警拟招聘19名(男性17名,女性2名)。
(二)拟招聘岗位
本次辅警招聘属特警大队岗位,具体岗位如下:
1、特勤
2、特警骑警
3、留置看护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30周岁,确实优秀可稍放宽,但不超过35周岁;
3.具有普通全日制高中及以上学历;
4.退役士兵、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院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招聘。
5.具有摄影、视频拍摄制作、文字写作等工作经验的优先。
6.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7.自愿从事所报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残疾,无纹身,身高在165cm以上,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未满5年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6.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辅警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实施方案通过“宣威警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报考人员可通过“宣威警方”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招聘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不按照本次招聘方案提供报名材料的人员不能进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宣威市公安局政工室(宣威市公安局主楼四楼428办公室)。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3张);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查看原件收复印件,下同);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属退伍军人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初审
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计算机基本应用和时事政治应知应会等。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采取闭卷纸笔作答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择期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问答式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主要测试适应岗位要求的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4.体能测试
(1)面试结束后,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
(2)体能测试标准:男子1000米跑(30岁(含)以下≤4分25秒为合格;31—35岁≤4分35秒为合格),女子800米跑(30岁(含)以下≤4分20秒为合格;31—35岁≤4分30秒为合格)。
(四)政审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入政审环节,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政审。政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个招聘流程。因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合格所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体能测试合格者递补。
(五)体检
政审合格后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宣威警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七)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领导小组汇总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按程序研究决定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部门组织聘用人员培训后上岗。
(八)空缺或达不到比例情形
在招聘各环节出现人员空缺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事项。
(九)招聘资格免除规定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政审、考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招聘岗位待遇及管理方式
(一)招聘人员待遇。本次辅警招聘录用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1500 元/月,特勤及特警骑警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 3600 元/月(含五险)+考核;留置看护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3600元/月(含五险)+执勤补助+其他补助,服装、食宿由单位保障,并享受每年1次的免费健康体检。
(二)招聘人员管理方式。此次招聘岗位为合同制辅助人员 (以下简称辅助人员),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可以续聘。合同制人员不转人事档案。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受聘人不再具有警务辅助人员身份及劳动人事关系。
(三)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关系。
(四)本次聘用的人员如因辞职等原因造成的人员空缺,从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补足。
六、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
(三)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七、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提供辅导用书,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二)本次招聘公告由宣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宣威市公安局思想政治工作室
联系电话:0874—7927389
宣威市公安局
2024年01月1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KY1rgX1XG3vZPnoiLDjI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