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贝力克牧场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录用合同制工作人员8名,岗位要求如下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能胜任牧场一线工作岗位。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户籍条件:户籍要求为锡林郭勒盟户籍(落户锡林郭勒盟时间在2024年1月28日及以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工作由牧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方式:https://bm.pqbmks.com。报名时间:2024年 1月29日8:00起—2024年2月07日17:00止。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前,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选择适合自己的招聘岗位,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2寸照片电子版。
①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②提供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验证期应在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结束前有效。
③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④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2.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关内容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填写。
3.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报考资格。
5.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考生可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2.资格初审结果,采取线上审核回复,请应聘人员务必随时查看报名情况。
3.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不全的,经审核人员线上审核回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4.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通过锡林浩特市贝力克牧场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场按照标准化设置。本次考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卷。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规定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对不按规定用笔作答或填涂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5)考试成绩在报名平台和“锡林浩特市贝力克牧场牧场”微信公众平台及发布。
(6)考生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资格复审,同一招聘岗位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情况的,并列人员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对于实际到场参加资格复审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报名时下载的《报名登记表》以及奖惩情况证明原件,近期免冠蓝底彩色一寸照片4张(所提供的原件需与考试时上传的证件内容一致)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经贝力克牧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试考核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满分考核10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考核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成绩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考点设在锡林浩特市,面试时间、考场地址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4、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及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和该岗位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体检工作由锡林浩特市贝力克牧场牧场具体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不按规定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经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经贝力克牧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从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向低分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1.根据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拟聘人员在锡林浩特市贝力克牧场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7天(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对反映拟聘人员相关问题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经由贝力克牧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4.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向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1.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照牧场规定实行统一管理。
2.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每月3000元,试用期结束转正后执行牧场统一工资标准,依法依规缴纳社保。
3.试用期结束考核工作由贝力克牧场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锡林浩特市贝力克牧场招聘人员试用期考核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对试用期人员进行全面细致考评。考核应在试用期内完成,经贝力克牧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对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岗位空缺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向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此次考试的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本次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另行公告。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9-6996656
监督电话:0479-2774702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2MTjaQlrdPc5vJUg9Bx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