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
关于招聘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员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牟定县应急救援和综合治理常备力量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推进全县应急救援和综合治理常备力量建设工作,提高全县火灾、地震、地质、气象、水旱等灾害防范及处置,以及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火灾扑救、应急处突维稳、执法辅助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置,参与重点人群管控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现面向社会招聘10名劳务派遣综合应急救援队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用工形式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
牟定县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员。
(二)招聘人数:
10名。
(三)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
(四)工作地点:
牟定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牟定县新桥镇原马厂小学)。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原从事过消防救援、森林消防工作、有应急处置经验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录取),限男性,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消防救援和森林火灾扑救等;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重大不良记录;
4.自愿从事消防救援、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5.原从事过消防救援、森林消防专业等应急救援工作、掌握机动车(包括二轮摩托车)驾驶等特殊技能的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遗传性、传染性疾病及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
7.具备从事消防救援、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救援工作所需体能及技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况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犯罪嫌疑、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6.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7.基于应急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患有严重身体疾病等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工作待遇、工资和工作期限
(一)工作待遇
统一办理相关保险,统一食宿,免费提供住宿,统一免费提供服装、被装,统一管理、统一训练、统一考核,实行24小时工作制,每月轮休6天。
(二)工资待遇
队员工资按每人每年6万元(含工资、考核、保险、伙食费)预算,缴纳五险测算后按月计发,每月实发工资为3200元(包含伙食费),每工作满一年每月增加50元。
(三)工作期限
聘用劳务合同原则上实行两年一签。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止。
2.报名方式:携带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原件或复印件)到牟定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牟定县新桥镇原马厂小学)实地报名。
联系人:张松 (林火监测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13769277598
(二)政审
政审参照公务员有关招录标准进行审查(家庭政治历史清楚,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无故意犯罪和严重违法违纪记录)。
(三)面试
政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反应能力、专长、特殊技能、精神面貌、身体素质等进行了解。
(四)体检
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有关招录标准,若在体检中发现有传染性疾病、高血压等,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复印件,如有退役证书、驾驶证等各类技能证书一并提交复印件,以上证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不实或报名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名人员要确保报名填写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畅通,因所填写联系方式不能取得联系视为报名人员已知晓所通知事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名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牟定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牟定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
2024年2月1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qm6grNfJM42xFmMzzgW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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