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机关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水利部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一)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3月1日16时前,发送电子邮件至gwyc@mwr.gov.cn(下同),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标题为“×××确认参加水利部××职位面试”,内容为“本人×××,身份证号××××××××××××××××××,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水利部××职位面试”。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三)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由本人亲笔签名后,于3月1日16时前发送传真(010-63202928),或扫描、拍照(JPG格式)后发送电子邮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要求
(一)请考生于3月5日16时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资格复审材料,邮件标题及附件命名为“××职位+姓名+资格复审材料”,逾期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以下资格复审材料需逐一扫描或拍照(JPG格式),并按照“序号+材料名称”命名整理,打包压缩成ZIP格式文件后,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从小学填起)、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为在职学习,取得学历和学位情况。
4.本(专)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境外获得的学历需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工作单位和联系人;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社保缴纳记录。
6.工作证、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考录专题网站下载)。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三)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如需补交材料或进一步提供相关材料的,我们将联系考生提供。如资格复审不通过,我们将电话反馈。
(四)面试报到时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和两寸免冠照片一张。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报到及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3月11日下午13:30。
地点:水利部机关 北楼二层203会议室。
报到时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在传达室登记进入。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报到后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专业能力测试及心理素质测评
时间:3月11日下午14:30。
地点:水利部机关 北楼二层203会议室。
心理素质测评得分不计入总成绩,采用标准化试题,请考生自备可上网的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
(三)面试
面试形式在面试当天现场说明。
时间:3月12日。
候考地点:水利部机关 北楼二层203会议室。
面试开始时间:面试于上午9:00、下午13: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上午8:3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下午13:00前到候考地点报到。各职位具体面试时间由报到时(3月11日)抽签确定。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有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3月13日上午体检,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并承担费用,具体事宜报到时另行通知。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体检医院相关规定。未按时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存在请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察
实行差额考察,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为2:1,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六、注意事项
1.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听电话、接收邮件等,以免错过重要通知,如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2.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按要求带齐相关证件和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
3.资格审核贯穿考试录用全过程。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材料、填报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4.考生要遵守考场规则及保密要求,不相互交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有作弊、面试后逗留考场、对外泄题等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处理。
5.面试期间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3202184,010-63206041
传真:010-63202928
乘车路线:北京站、北京南站、北京西站、首都机场均可乘坐(或通过换乘)地铁7号线在广安门内站下车,沿白广路往南约500米右转路南即到。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点击下载):1.面试名单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水利部人事司
2024年2月27日
来源: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rticle/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8a81f6d18cf2b0e4018def1f390801d8&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03930009&e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480c00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