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10人
根据工作需要,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执法辅助岗位8人,法制股岗位2人。
二、招聘要求
(一)执法辅助岗位8人
1. 年龄40周岁以下,限男性,高中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 掌握计算机应用技能,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及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3.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驾龄,驾驶经验丰富者优先;
4. 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法律专业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法制股岗位2人
1. 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
2. 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能,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个人思想道德品行,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予录用: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 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 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 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 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7. 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流程及要求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应聘人员自愿报名,采取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尿检、公示的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
1. 报名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驾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个人工作简历。
2. 报名方式及地址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3月20日截止(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及报名电话: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办公室(芒市五云路37号)0692—3089945
(二)聘用程序
1. 采取笔试(内容以公务员行政能力测试与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为主)与面试相结合(自我介绍、沟通交流能力和聘用单位的基本业务知识)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分别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2. 按照笔试、面试、政审、尿检、公示的程序组织实施,以笔试加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0人进入政审(若总分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先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并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政审人员。
3. 政审合格的10人组织进行尿检,尿检不合格或放弃尿检的,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政审合格后参加尿检。
4. 尿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如之前已与其他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必须在公示期满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不予聘用,所产生的后果由个人自负。
五、待遇及管理
公开招聘的人员签定聘用合同但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没有单独执法资格,在单位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聘用人员工资和“五险”的总额为每人每月4282元。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续签合同。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笔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会议室。
七、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必须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对失职、渎职工作人员,给予相关处分。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1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BbqcVY3Us3kcW6NiBlOQ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