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县老区与扶贫工作办公室计划公开遴选所属事业单位小额信贷扶贫中心工作人员1名,现就本次公开遴选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和人数:
公开遴选县老区与扶贫工作办公室小额信贷扶贫中心文秘人员1名。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本县乡镇所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中符合以下遴选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较好的理论和政策水平;积极进取,勤奋敬业;执行力较强,绩效优良;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 正式在我县事业单位工作年限满5年及以上,并在我县乡镇从事党委秘书、政府文书、人大秘书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现仍在岗。经县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借调、抽调手续,在借调、抽调单位从事文秘工作的,视为现仍在岗。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记录。
5、年龄要求在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6、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遴选职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工作人员;
2、按照《公务员法》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3、其他按规定暂不得调动工作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2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县老区与扶贫工作办公室办公室( 地址:上杭县北环路300号)报名,联系电话:3842559。
(三)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校毕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2、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正式到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时间、年度考核情况、现从事岗位工作情况以及有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违纪违法记录的证明等遴选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有变动的,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4、《上杭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可从“上杭人事人才网”网址: http://www.shrs.gov.cn下载,统一按A4纸格式单张打印),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事局和县老区与扶贫工作办公室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由县人事局核发《笔试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后,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岗位遴选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岗位将按照延长报考时间或调整报考条件等办法再次组织报考,再次组织报考后仍达不到比例,由县老区与扶贫工作办公室根据该岗位的实际需要,向县人事局提出是否组织遴选的书面申请,经县人事局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五)报考费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交笔试考务费80元。
四、遴选方法与步骤
本次遴选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二部分,均按满分100分计,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上杭县人事局核发的《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为准)。
(三)考试科目、内容: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面试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程序:
1、笔试:报考人员先进行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岗位遴选人数3倍的人员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
(2)如果笔试参加人数不超过岗位遴选人数,报考人员的笔试卷面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另行确定)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且面试成绩必须合格(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3)若进入面试人数超过岗位遴选人数但达不到岗位遴选人数3倍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笔试、面试考场规则等被认定为按零分处理或试卷作废处理等,不再作为面试或体检考核对象。
4、如有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的以及在考试时被取消考试资格的,按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执行上述要求。
5、笔试、面试结束,报考人员的成绩将在“上杭人事人才网”(网址: http://www.shrs.gov.cn)和县人事局、县老区与扶贫工作办公室的公告栏等予以公布。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上述比例折算)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确定的体检对象有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经县人事局同意后,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2、体检由县老区与扶贫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
3、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4、报考者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遴选;不按相关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录取资格;
6、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及取消录取资格的,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考察:
1、考察对象的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的考察对象。
2、考察由县人事局和县老区与扶贫工作办公室共同负责进行。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拟定录取人选:
县老区与扶贫工作办公室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等,研究确定拟录取人选,书面报县人事局审核。
(八)公示:
1、经县人事局审核合格的拟录取人选,在“上杭人事人才网”(网址: http://www.shrs.gov.cn)和县人事局、县老区与扶贫工作办公室的公告栏等予以公示7天。
2、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其录取的,确定为录取人选,由县老区与扶贫工作办公室将有关材料报县人事局审批。
(九)办理调配手续:
经县人事局审批同意后,录取人选原则上须在30天内按相关规定办理完调配手续,因个人原因未办理手续的,将取消录用资格,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五、相关待遇
本次遴选所录用人员为县老区与扶贫工作办公室所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小额信贷扶贫中心正式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间享受与所在单位同条件人员的相同待遇。
六、其他事项
1、在本次公开遴选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有关部门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规定期限内不得参加遴选或招聘、取消录取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档案;如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在报名、考察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3、报考人员在办理调配手续之前发现并查实有影响录用相关问题的,取消该人员的录用资格,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如报考人员在办理调配手续后发现并查实相关问题的,一律退回原所在单位,不再递补人员。
上杭县人事局上杭县老区与扶贫工作办公室
201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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