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盈江县公安局公开招录公安辅警公告
为切实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有效缓解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矛盾,盈江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54名公安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此次招聘岗位为勤务辅警,勤务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勤务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本次共计划招聘54人,限男性。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为9个治安派出所和特警大队,在报名时可以先意向性选择报考的派出所或特警大队,同时写清是否同意调剂。
二、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男性40周岁以下(男性1984年4月25日以后出生,退役士官士兵可放宽条件到45岁1979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持B2以上驾照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士官士兵可放宽条件到初中;
4、自愿从事勤务辅警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5、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截止本批次报名结束之日,从辅警岗位离职不满90天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12、未正式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
13、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此招聘公告。报考人员可以通过关注“盈江警方”微信公众号,下载《报名表》、《报考承诺书》需双面打印。
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准确填写《报名表》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6日至5月17日11:00
2、报名地址:
盈江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3楼310室(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材料:
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1张(背面写明报考人姓名、身份证号)、报名表(附件2)、报考承诺书(附件1)、以及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盈江县公安局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现场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测量身高、体重和进行尿检,符合基本条件的应聘者,准予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察政审
初审合格后发放《盈江县公安局警务辅警招聘政审表》,由应聘人员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将《盈江县公安局警务辅警招聘政审表》封存后,由应聘人员于2024年5月17日11时前交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考察政审的主要内容:具体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标准执行。
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现实表现、奖励情况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
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年满16周岁的子女、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成年未婚兄弟姐妹。
(四)体能测试
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统一进行体能测试。
时间:暂定于2024年5月22日上午;
地点:暂定于盈江县第一高级中学运动场
所有参加测试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进入考场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体能测试项目:跑步1000米(男),测试成绩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计算,现场公布。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
(五)体检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模式标准执行,体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检结论一经作出,不再进行复检。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如体检不合格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体检、考察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待遇保障
(一)工资和“五险”的总额为每人每月3407元(含五险)。工龄工资,每满三年工龄增资200元。
(二)其它福利待遇
1、提供食堂及集体宿舍,食堂收取一定伙食费。
2、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含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和失业险)。
3、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4、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5、组织在职健康体检。
六、其他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692-8118658,李警官:13759201889、13759231004。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盈江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实施全程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监督电话:0692-8188816)。
盈江县公安局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包含以下内容:
1、报考诚信承诺书
盈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doe
2、盈江县公安局辅警报名表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IiBrYVFbHKgfkSXS6q7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