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并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并在西双版纳州辖区内进行了城镇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具有西双版纳州城镇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2.城镇登记大龄失业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管理和安排。
(四)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熟练使用WPS等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功底、认真负责、爱岗敬业,有文秘或办公室工作、经济专业知识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有残疾证者优先。
(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其它不宜应聘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有意愿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失业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到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三楼行政办公室。(庄洪路4号)
2.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
3.咨询电话:0691-2121473。
4.邮箱:fgjbgs2013@126.com
(二)面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聘用资格、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核实,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目标职位做出综合评价。
(四)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
五、其他事项
人员聘用后,签定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景洪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规定的3000元/月标准执行(含个人缴纳五险部分)。
来源:https://www.jhs.gov.cn/162.news.detail.dhtml?news_id=126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