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海关202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哈尔滨海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 进入面试最低分数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备 注 |
绥芬河海关海关业务二级主办及以下职位(300110006005) | 110.80 | 129321013800720 | 5月 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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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334013600413 | ||||
绥芬河海关技术维护一级行政执法员职位(300110006006) | 116.70 | 130323120201628 | 5月 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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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32090201021 | ||||
130341031203011 | ||||
绥芬河海关卫生检疫一级行政执法员职位(300110006007) | 127.60 | 129321011900121 | 5月 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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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344022302914 | ||||
129344130307528 | ||||
东宁海关海关业务二级主办及以下职位(300110007004) | 100.60 | 129331015501113 | 5月 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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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江海关食品检疫监管四级主办及以下职位(300110010010) | 130.60 | 129314014602116 | 5月 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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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333012301930 | ||||
129350013700609 | ||||
饶河海关卫生检疫一级行政执法员职位(300110014003) | 119.00 | 129332110206826 | 5月 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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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334030103204 | ||||
129334060405719 | ||||
黑河海关技术维护一级行政执法员职位(300110018008) | 118.70 | 109314010901514 | 5月 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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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342013301527 | ||||
130313012900701 | ||||
130313070402425 | ||||
130322040103928 | ||||
130332070204616 |
注:同一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列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5月20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hgkaolu@126.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哈尔滨海关XX职位面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三)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四)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4年5月20日24时前发送扫描件至hgkaolu@126.com。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招录海关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报送材料
请考生于2024年5月2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到hgkaolu@126.com接受资格复审,未按照规定时间发送相关材料的考生,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扫描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扫描件(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5.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详见附件3)扫描件。
6. 其他材料:
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扫描件。
特别注意:以上材料须清晰扫描,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拍照,每份文件以“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如“1+ 300110008001+王某某+身份证”),统一放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4年5月28日9:0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88号哈尔滨海关一楼会议室。
六、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注明“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人员,请提前做好专业能力测试准备,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0%。
(一)测试内容
对于从事“智慧海关”建设管理工作的职位,主要测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基础理论知识等内容。
(二)测试时间
专业能力测试于2024年5月28日15:00至16:30举行。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考生务必于当天下午14:30前报到完毕,截至当天下午14:45没有进入考试室的考生,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照0分计算,取消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资格。
(三)测试报到地点
哈尔滨海关一楼大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88号。
七、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形式为结构化小组面试。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4年5月29日进行。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上午8:00前报到完毕。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哈尔滨海关一楼大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88号。可乘27、70、82、84、89、91、267、268、376、386路等在哈工大第二学区站下车,向黄河路与嵩山路交叉口方向步行约100米即到。
八、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
综合成绩(有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预计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九、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哈尔滨海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本次面试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三)面试前,请考生密切关注海关总署和哈尔滨海关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四)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事项,认真做好准备。
(五)联系方式:0451-82381212(李老师)
0451-82381211(张老师)
0451-82381210(魏老师)
hgkaolu@126.com(电子邮箱)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哈尔滨海关
2024年5月16日
来源:http://harbin.customs.gov.cn/harbin_customs/467898/467911/467912/5878266/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