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委党校2024年青年人才专项引进面试方案公告
根据《云南省曲靖市委党校2024年青年人才专项引进公告》,结合《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引才,综合评定,择优录(聘)用。
二、面试组织机构
面试工作由曲靖市委党校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面试的具体实施工作。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9:00—18:00。分两个场次进行。
第一场次(9:00—11:30):开展法学门类岗位(001-002)的面试工作。
第二场次(13:00—18:00):开展经济学门类岗位(003-004)、哲学门类岗位(005-006)的面试工作。
每一场次的考生须在开考前50分钟(即8:10前、12:10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达考点候考室报到。报到时,考生对经历业绩评价分数签字确认。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取岗位面试顺序和考生面试顺序。
面试地点:中共曲靖市委党校综合楼(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南路1666号)。
四、面试组织实施
(一)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公告》精神,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前3天向曲靖市委党校提交《曲靖市委党校2024年青年人才专项引进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将被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严格按照岗位引才计划数与面试人员1:2的比例组织实施。若出现某岗位只有1名考生通过资格复审且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的,经市级人才专项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等额面试。
(二)面试考官组成
面试考官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从全市取得事业单位面试考官资格证书的考官库中随机抽取。面试考官由9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开考前,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7名考官,差额2名考官。
(三)面试试题编制
面试试题的编制在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入闱封闭完成,面试试题的保管和使用须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试题制卷完成后,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直到面试开始。
(四)面试方式及考察重点
1.面试方式:分讲课与回答问题2个环节,时间为30分钟,其中:讲课20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
2.面试要求及考察重点
讲课环节,要求报考人员自行准备电子讲稿(PPT稿件或WORD稿件),题目由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自拟,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讲课涉及的相关设备(笔记本电脑、投影仪等)由招聘单位准备。
回答问题环节,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五)面试组织实施
1.面试设置面试考场,根据需要设置考务办公室、面试室、候考室、候分室、医务室,同时设置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2.面试室设置考官席、考生席、监督席、计时席、计分席等席位。
3.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
4.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5.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6.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岗位、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岗位抽签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
7.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8.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9.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10.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面试考场,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收回。
11.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12.计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3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本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13.按照学科门类宣布面试成绩。同一门类所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结束后,集中宣布面试成绩,考生核对面试成绩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
14.面试实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并与有关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五、面试及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1.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1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面试过程监督
(一)本次面试工作,邀请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校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和迟到(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或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计零分,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曲靖市委党校
2024年6月14日
来源:http://rsj.qj.gov.cn/view/gsgg/1359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