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业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受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辅助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业务辅助工作人员二类岗位1人。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工作安排;
2.能够熟练使用Windows、office等办公软件和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具有较好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3.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以毕业证为准);
4.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开始之日计算)。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或者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笃信宗教,拒不退出宗教组织或者继续参加宗教活动的;
(5)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6)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7)长期在国境外工作和生活,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8)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
(9)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他不符合岗位工作条件的;
(11)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委托人力资源公司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统一组织报名。报名人数至报名截止日期未满足招聘需求人数,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不足部分另行发布招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1日--2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工作日接受报名,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安宁市中华路139号(安宁居佳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6楼607室)
3.报名方式和要求:
采用现场方式,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诚信承诺书(现场填写);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专业技术人员或技能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本人半寸免冠彩照1张;
(6)个人征信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到安宁居佳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6楼607室领取公函,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如证件、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未在报名日期截止前正确提交报名相关信息和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含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政审等进行考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
(1)现场填写《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报考诚信承诺书》;
(2)无犯罪记录证明;
(3)征信报告。
(四)笔试
(1)参加笔试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可按实际人数开考。笔试为闭卷考试,由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公文写作等相关知识,笔试时长12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报名岗位和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拟进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出现自动放弃的,按报考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考试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排名第一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初步人选,进入体检阶段。
(七)公示
确定拟聘人员初步人选将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时,有回避关系的人员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如遇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特殊情况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人选,经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四、薪酬待遇
按照《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政办〔2020〕64号)文件执行:基本工资:2000元/月,岗位工资:二类800元(含个人承担部分五险)。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按照工资的80%计发,其他按照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报考人员上交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体检、考察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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