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政协办公室关于招聘城镇公益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会泽县政协机关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备案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岗2人,所招聘人员要求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条件,聘用后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云南省内户籍,男、女各1名。
4.年满18周岁及以上(2006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城镇失业登记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或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有低保证明人员。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等常用办公设备及WPS办公软件,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普通话标准流畅。具有从事文秘、宣传等相关工作经验者或者是大学所学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秘书学等相关专业者优先。
4.男性报考岗位还需依法取得有效的C1或其以上准驾等级驾驶证,驾驶证取得时间须达到3年及以上,具有2年及以上实际驾车经验,能熟练驾驶机动车辆;无红绿色盲,无听力障碍;双眼裸视力或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4.8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报名和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已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
5.持有营业执照或注销营业执照时间不满一年的。
6.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7月3日至7月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会泽县政协办公室(会泽县通宝路399号县五机关办公区一号楼六楼)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874—5688906,13988954705。
(二)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及提交的材料
(1)《会泽县政协机关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4)《毕业证》原件(有学位证还需提供学位证);(5)《就业创业证》;(6)最新《低保证明》(有低保证编号);(7)近3个月内三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健康体检证明(资格审查合格后提供);以上所有资料需要提供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会泽县政协机关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
(三)组织面试
面试由会泽县政协机关组织,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专业、经历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及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而空缺人数,按面试分数及招聘岗位条件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对象。由县政协机关对政审对象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政审。
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会泽县政协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所招聘人员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范围。
(二)聘用人员与会泽县政协机关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按相关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转正,聘用期工资369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部分),食宿自理。
(三)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办法以及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本《招聘方案》由会泽县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会泽县政协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cEMw1TqclVHrAi_r9BKz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