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
2024年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是由保山市总工会作为业务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委托招标公司通过采购程序中标,负责承接保山市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派出式服务,承接辅助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采取“社会化运作、契约化管理、专业化培训、职业化发展”的方式,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社工队伍,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因工作需要,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面向社会依法公开招聘工会系统工作的合同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2名,其中:1名派往龙陵县工作,1名派往腾冲市工作。
一、招聘原则
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和内容
从事工会组建、权益维护、劳动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劳动保护、困难帮扶等工会工作岗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服从保山市总工会、用工单位、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的管理,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敬业精神和良好品行,遵纪守法;
(二)学历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大专),其中派驻腾冲市岗位需具有大学本科(全日制)以上学历,从事过工会、党务、劳资、办公室、文秘工作、有丰富公文写作经验者优先,年龄20岁至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三)报考人员不限户籍、不限专业、不限性别;
(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热爱工会工作和公益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 7月1日- 3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
3.报名地点: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保山市永昌街道和平路66号,澜沧江啤酒厂对面的电话IP超市巷子直走进入)。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近期蓝底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大小在15KB-20KB之间,格式参考:200像素(宽)×280像素(高),纸质版2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
2.毕业证书、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所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金山文档] 招聘考试报名表(4).docx(自行下载或现场领取)报名表下载链接:https://kdocs.cn/l/ckZcJfMQLPXZ
(三)有关要求
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笔试、面试资格。报考人员笔试考试用品自行携带,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如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带入考场,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笔试和面试
1. 通过审核者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2024年7月4日9:00-11:00,笔试地点:保山中志教育(隆阳区五里亭路与远征路交叉路)。面试时间: 2024年7月5日14:30-18:00,面试地点: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隆阳区和平路66号);
2.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公文写作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 100 分。内容包括:《工会法》《工会章程》《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相关政策,以及省情、市情、时事政治、社会工作、党群服务工作、公文写作能力测试等相关知识;
3.面试人员确定及面试形式: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 1:3的比例确定,由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设立面试小组、面试官,对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4.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递补人员由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另行招录。
(六)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按程序进行政治审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递补人员由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另行招录。
(七)聘用流程
1.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后在保山惠工社会服务中心公众号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经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报保山市总工会备案;
3.已备案人员于2024年7月15日进行报到,进入为期2个月的岗位试用期并与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签订试用期合同;
4.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及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对试用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测评,测评不合格者将视为试用期未通过,测评合格者将视为试用期通过并与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五、岗位待遇
1.工资: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453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3566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2.享受双休、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3.享受基层工会的相关福利待遇;
4.每年定期组织业务培训;
5.每年免费定期健康体检1次。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主管单位及社会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面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后,无法联系本人的。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面试辅导培训。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不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保山市惠工社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75-2880361
18788086193(李老师)
监督电话:0875-2122409(保山市总工会)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Yt4wOf__Ot0UDow-ukdw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