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民政局2024年公开招聘殡葬服务中心编外合同制员工公告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为昌宁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遗体运送、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殡仪服务。现因业务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遗体接运驾驶员兼火化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遗体接运驾驶员兼火化工1名,主要负责殡仪车驾驶、遗体火化、协助遗体包扎、抬运等其它殡葬服务工作。
招聘原则及条件
招聘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
(二)德才兼备原则。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稳定、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已婚,年龄在3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三)品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四)昌宁户籍,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取得C1及以上驾驶资格证,驾龄5年以上且驾驶技术过硬,驾龄长、学历高、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过驾驶员岗位的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复原、退伍军人优先录取。
(五)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工资待遇
1690元/月+增量工资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7月17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昌宁县漭水镇共裕社区鸡头山)。
(三)报名及咨询电话:0875-7810226、18087502789(李世宏)。
(四)报名要求:(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到现场,不得代办报名。(2)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户口簿(或相关户口证明材料)、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现场填写《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已经就业人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3)报名时提交1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
(五)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政策理论和素质能力。
(七)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重点了解报考人员的个人情况、仪表举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应变能力等。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八)政审和体检。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政审、体检人员名单,因政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在昌宁县民政局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九)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十)聘用。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
相关事项
(一)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在报名、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过程中出现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由昌宁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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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875-712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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