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辅助性岗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提高办事企业和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为目标,坚持“规范、精细、高效”的服务理念,是集审批与咨询、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监督于一体的综合政务服务平台。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方式
委托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按照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计划和资格条件
(一)岗位计划
1.岗位名称:辅助性岗位
2.岗位人数:10人(根据工作需要,招聘男性5人,女性5人);男性岗位代码01,女性岗位代码02。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重大疾病;
(3)普通话标准,并且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佳;
(4)工作责任心强,好学上进,能吃苦,具有较好的纪律性与自制能力;
(5)心理素质较好,为人热情、耐心、文明,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社会学、社会工作、政治学与经济学、教育学、教育技术学、汉语言、汉语言文学、秘书学、英语、手语翻译、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媒体艺术、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统计学、运用统计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管理科学、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与法律、应急技术与管理专业;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掌握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具备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具有较好的宣传组织能力;
(7)有从事政务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工作、新闻媒体工作经历者优先;退役军人优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党纪处分受影响期内,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需要提交材料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1)《辅助性岗位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现场提供原件审核);
(3)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现场提供原件审核);
(4)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
(5)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7月19日止(9:00至12:00,14:00至17:00);
(2)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新兴路霖岚国际广场A座3楼301室);
(3)咨询电话:0871-65112727,联系人:范老师。
(二)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权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问答形式进行,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权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1.体检: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是否合格”的体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考察政审:同时委托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对面试通过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现实表现、获得奖励、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
(五)递补
1.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聘用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2.自新招聘人员入职后的半年内,本单位可根据人员流动情况,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
委托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七)录用
1.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
2.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基本工资的80%(试用期购买五险)。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3.转正工资待遇:应发工资4830元/人/月(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五险缴纳标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保调整政策和幅度执行,实发工资根据每月实际考核情况进行发放。
4.劳务派遣人员考核及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等人事管理事项,按照用人单位相关人事管理制度执行。劳务派遣人员可以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此次招聘流程严格按照招聘公告执行,如遇自然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招聘流程可据实调整。
(六)投诉监督电话:0871—6314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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