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妇幼保健院招聘
普洱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于1952年9月,是一所由政府举办,集妇幼保健、医疗、科研、教学、培训为一体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非营利性三级医疗保健机构。普洱市妇幼保健院位于思茅区南屏路26号,编制床位300张,目前开放床位100张,占地面积45.81亩,地上业务用房面积13586.76㎡,地下停车场面积4400㎡,目前医技楼和住院楼建设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建筑面积30000㎡。现结合我院实际,根据儿童保健部工作需要,决定招录2名护理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人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及行业法规;
2.具有良好的素质和职业道德,服从安排,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强;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扎实的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熟练操作规程;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曾因违法犯罪行为受刑事处罚或治安行政处罚过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企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辞退的;
4.个人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的;
7.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次招聘岗位情形的。
(三)具体岗位要求如下(详见附件1: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第三次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护理岗位2人。年龄28岁及以下,女性身高需在158cm及以上,男性身高需在168cm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护理,要求需持有护理执业资格证;具有综合医院、中医院或者妇幼保健院护理工作经验并取得中职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内。
注:28周岁以内暨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内暨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报名、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7月26日发布招聘公告,7月26日-7月30日为招聘岗位公示期,7月29日-7月30日为报名时间。笔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相关资格证和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附件2:《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3:诚信承诺书1份。
附件2: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编外人员招聘诚信承诺书.pdf
报名时间:7月29日-7月30日
每天8:00-11:30,14:30-17:30。
(二)笔试:抽取普洱市妇幼保健院专家库成员进行出题。笔试主要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为主;笔试结束后,由我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卷,按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招聘人数比例3:1确定人员进入面试。
(三)面试:抽取普洱市妇幼保健院专家库成员进行出题。笔试后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和专业知识。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分数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用,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
三、体检
资格复查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1:1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费用由拟招录人员自理,参照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体检标准执行。拟录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进行复查1次,复查1次仍不合格的,从综合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录用及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基础工资+职称工资(试用期不缴五险一金),试用期通过后,经考核通过即可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待遇为基础工资+科室绩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院内工会会员福利待遇。
五、补录
1.试用期考核不能通过的延长试用期或者从综合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或者另行招聘。
2.本次招录工作完成1年内,如同类岗位需进行再次招录的,我院将从综合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或者另行招聘。
六、公开招聘工作,由院纪检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
七、单位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普洱市妇幼保健院
单位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南屏路26号
报名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南屏路26号普洱市妇幼保健院门诊综合楼七楼708
联 系 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879-2887370 13887997609
附件:
附件1:普洱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第三次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3: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编外人员招聘诚信承诺书.pdf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3w1TULl9M0K58FT42qcJfQ
普洱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第三次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 ||||||||
序号 | 使用科室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 | 专业 | 资质要求 | 备注 |
1 | 儿童保健部 | 儿科护理 | 2 | 28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护理 | 持有护士资格证,女性身高需在158cm及以上,男性身高需在168CM及以上;具有综合医院、中医院或者妇幼保健院护理工作经验并取得中职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内 | 28周岁以内暨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内暨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