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加大竞争选拔干部工作力度的精神,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区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拔补充4名区直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和职数
1.团区委副书记1名
2.区纪委(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总审计师1名
3.区纪委(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信访室主任1名
4.区纪委(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经贸审计科科长1名
二、资格条件
参加本次公开选拔的人员,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各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见附表《三水区2012年公开选拔区直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计算任职时间、年龄和确定学历等相关情况,均以2012年10月31日为截止时间。
非公务员身份人员报考的,还需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资格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选拔范围: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提拔的。
三、选拔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在区委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统筹协调,并会同有关单位党组(党委)组织实施。主要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通过向各镇(街)、区属单位、事业单位下发通知,在有关新闻媒体及三水区政府网、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上发布公告等方式,公布选拔的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内容。
(二)报名方式。
1、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到本人所在镇(街)或区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事业单位由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区委组织部。
2、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公开选拔人选。
每个职位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10。如果某一职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时,视情况确定该职位是否开考及考试方式,也可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的前提下,对参加人选在不同职位间作适当调整。
(四)五种方法考察评价。采取以下五种考察方法,对参加公开选拔的人选进行综合考察评价。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委托有关机构根据公选职位命题评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责所需的基本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依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前20名人选。
每个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如果某一职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20人时,可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实绩考察。
2.实绩考察。采取召开述绩专题会议形式,由考生作5分钟以内的专题发言,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近年主要工作业绩、对报考岗位的认识等。根据各考生的发言情况,结合职位需求以及人选的实绩鉴定、经历结构、发展潜力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折算得分高低,确定进入下一轮的前8名人选。召开述绩专题会议前,由各单位对考生工作实绩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能力考察。采取驻点调研或撰写专题调研文章等方式进行,选择某个地区(部门或企事业单位)与选拔职位相关的工作为调研专题,重点考察考生研究分析问题、提出思路措施、推动实际工作的能力。
4.素质考察。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由评委小组根据考生在讨论中的言语和行为表现,对其言语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综合能力、创新能力、团队精神和接纳他人等个性特征作出综合评价。
在无领导小组讨论时设群众考官。群众考官根据无领导小组讨论情况,按职位1:3的比例差额推荐人选,推荐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区委组织部根据述绩发言、驻点调研和无领导小组讨论合成成绩(述绩发言成绩×30% + 驻点调研成绩×30%+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40%=合成成绩),由高至低,按职位1:3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5.德才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由区委组织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了解,重点是德才表现、人岗相适度等情况。
(五)提出拟任人选。区委组织部根据差额考察情况,结合工作和优化班子结构需要,进行充分比较、人岗相适度分析后,提出拟任职建议人选。
(六)研究决定人选。区委常委会对区委组织部提出的建议人选进行研究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如无合适人选,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七)任前公示。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受理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群众所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经调查属实,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八)任命和试用。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命手续。任职人选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命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四、五种形式加强监督
采取以下五种形式,对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选拔工作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一)纪委全程监督。由区纪委干部担任监督员,全程参与公开选拔各环节工作。
(二)“两代表一委员” 全程监督。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担任监督员,对公开选拔过程进行监督。
(三)媒体全程监督。在整个公开选拔过程中,区内主要媒体参与监督。
(四) 群众全程监督。群众考官以填写公开选拔满意度调查问卷形式,对公开选拔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进行监督评价。同时,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监督,群众可通过区委组织部举报电话87732173,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五)考生、评委自我监督。进入公开选拔考察评价程序的考生和评委,签写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公开选拔各项纪律,加强自律,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
五、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
10月29日发布公告;10月29日—31日考生报名;11月组织考试考察等工作。
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2份,《三水区公开选拔区直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个人实绩鉴定及自我评价表》一式2份,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5张。
《三水区2012年公开选拔区直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三水区公开选拔区直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个人实绩鉴定及自我评价表》等相关表格可在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http://zz.ss.gov.cn)查阅下载。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人民三路139号三水区委组织部干部一科,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 87705948,电子邮箱:gb1510@126.com
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
201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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