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制员工招聘
永平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因运营管理需要,需公开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员工1名(财务会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委托大理云鹏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永平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会计)人员1人,性别不限,40周岁及以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财会类,具有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组织领导
成立永平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杨春田 永平县财政局局长
张柳青 永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副组长:阿光普 永平县财政局副局长
毛显亮 永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成 员:杨育新 永平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马字芬 永平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职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由杨育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
本次招聘工作邀请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发改局、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县国投集团全过程监督指导。抽调县国投集团相关工作人员参与招聘工作。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任何不良记录。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暂定:2024年8月5日8:00至8月9日24:00(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邮件报名两种方式,未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受理。
3.报名电话 15877744832
报名材料及要求:
(1)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永平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大理云鹏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人力资源部(永平县博南镇博南东路17号)进行报名。
(2)邮件报名: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永平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并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文件,以邮件形式(邮件标题请以“姓名+专业+岗位名称”格式)投递至招聘邮箱:1466967798@qq.com 。
(二)资格审核
永平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应聘者报名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按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参加下一环节考核的人员名单。进入下一环节考核的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笔试考核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总分各100分,由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按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进入体检。
由于此次招聘的人员专业性较强,招聘岗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超过3人以上(不含3人)进入笔试考核,少于或等于3人的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直接参加面试考核人员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进入体检。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2)笔试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明。
(3)考生笔试需要下午14:00前达到考点,下午14:30份开始考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法进行。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和笔试情况另行确定。
(2)面试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明。
(3)考生面试实行代码制。面试前组织考生在候考室集中进行随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4)考生面试需在下午14:00前到达候考室,下午14:30开始面试。
(四)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并书面告知理由,之后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3.若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并缴纳“五险”,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设定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提交转正申请,经用人公司考核合格的,成为公司合同制员工,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撤销其聘用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或延长试用期。
(六)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招聘企业员工薪酬制度执行。
永平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3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8dnqSGXZXBUIRK_Md4lR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