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住房公积金业务代办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住房公积金业务代办员(劳务派遣人员)1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设在大理管理部。
(二)招聘人数:本次招聘劳务派遣人员人数共1人。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学历在大学专科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8月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7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于09:00至17:00,到龙山行政办公区雄峰塔公园大理州政服务中心4号楼现场报名。联系电话:15911230871。
3.报名所需材料
(1)提供《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代办员报名表》1份,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进行审查。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报考动机与岗位匹配性、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仪表举止等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各岗位由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五)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综合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云南省劳动力中心市场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签订期限2年的劳动合同,派往招聘单位工作。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隐瞒、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面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一律取消其招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工作在州纪委监委驻州住建局纪检组全程监督下进行,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2174599。
(五)本公告由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云南省劳动力中心市场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2137399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5日
附件: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5FIQ6SQSXI71HKK9qg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