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兴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招聘公告(第二批)
因工作需要,经东兴市人民政府同意,由东兴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东兴海关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的人员属劳动合同用工性质,由东兴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东兴海关联合招聘,岗位为海关协管员,共招聘人员1名。
二、应聘条件
(一)检验岗1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男女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植物保护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走私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协管员工作的情形。
三、聘用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考核、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需提交《东兴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1)电子版、身份证、学历证(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fp7675853@163.com。
(三)报名要求
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资格审查
由我联合东兴海关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条件报考人员进行告知并予以退回。
(五)面试
组织获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网上报名时提交的原材料到东兴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9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东兴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面试形式: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执行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仪态仪表等。
(六)体检
体检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培训合格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由拟聘用人员与东兴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和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等条款。
四、薪酬待遇
(一)录用公示期满,用人单位对录用人员进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如合格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工资待遇5000元/月(含月工资、年度慰问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当月起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如有政策变动,依据政府相关政策予以调整;
(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重新签订聘用合同,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东兴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东兴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东兴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
文件下载:
附件:东兴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来源:http://www.dxzf.gov.cn/zwgk/fdzdgknr_1/jcxxgk/rsxx/zkzl/t188926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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