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民兵教练员兼驻校教官(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现将民兵教练员兼驻校教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民兵教练员兼驻校教官11名,其中巧家县第一中学2名、巧家县第二中学2名、巧家县第五中学2名、巧家县职业中学2名、巧家县第七中学2名、巧家县第三中学1名。按照学校和军事机关管理规定,主要负责学校国防教育活动开展、参与学生日常管理、协助学校做好安全工作和参加军事机关组织的军事训练、战备演练、抢险救灾等活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男性,服役年限满2年以上的退役军人;
3.热爱国防事业和人民武装工作,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年龄18-35周岁;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已编入县基干民兵组织,通过民兵教练员或学生军训教官资格认定。
7.能胜任军事训练组训和教学管理工作,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二)优先条件
1.服役满5年以上的退役军人;
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军人;
3.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4.担任过作战部队班长以上职务或有组训经历的;
5.参加过反恐维稳、抢险救灾或重要安全警戒等重大演训活动的;
6.取得通信、防化、工程、侦察等军事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其他与军事训练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
7.参加师级以上单位组织的比武竞赛获得表彰,评为训练尖子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合招聘条件
1.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处理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个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法、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被解聘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辞退、开除公职的;
5.在各类应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舞弊等违纪行为的;
6.政治考核不能通过的;
7.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以及依法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7日。
2.报名地点:巧家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
3.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⑥个人征信报告;⑦本人服役期间参加军队职业技能培训或参加重大活动立功、受奖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核选拔
1.由县人武部组织,满分为100分,由技能考核、体能考核两部分构成。
(1)技能考核。采取“四会”教学法方式进行1个自选课目示范教学。技能考核成绩占考核成绩60%。
(2)体能考核。考核内容包括3000米跑、30米×2蛇形跑、引体向上三个课目,按照军事体育训练大纲进行评分。体能考核成绩占考核成绩40%。
2.总成绩=技能考核成绩×60%+体能考核成绩×40%。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总成绩低于所报考岗位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核选拔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9时,地点:巧家县人民武装部。
(三)体检和政治考核
由县人武部统一组织,内容和标准参照基干民兵执行。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治考核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政治考核不通过或放弃的,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所在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1个月试用期),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合同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以及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或者有违纪违法、违反学校管理规定的,县教体局会同学校商县人武部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取消民兵教练员或军训教官资格。合同期内,本人自愿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前7天提出书面申请。
(五)薪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工资每人每月5100元(含五险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
四、注意事项
(一)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了解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巧家县人武部和巧家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方式
巧家县人武部军事科(0870-2351426)
巧家县人民武装部
2024年12月16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82zML4NoILsTxX2jUKUq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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