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图书馆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普洱市图书馆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人数:1人。
招聘岗位:辅助性公共管理类岗位。
岗位职责:辅助期刊、报纸签到、上架及装订。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户籍,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具体包括: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协调沟通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专业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服刑期的各类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各类人员,曾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各类人员;
4.本人及近亲属组织、参与迷信活动、反国家政府活动、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丧失劳动能力的各类人员;
6.在校生或尚在实习期未毕业离校的各类高校在校生;
7.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携带《就业创业证》或电子《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个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前往普洱市图书馆报名,报名时提供《2025年普洱市图书馆公益性岗位招聘申请表》及《诚信承诺书》各一份(见附件1、2)。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10日,早上8:0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普洱市图书馆二楼综合办公室(普洱市思茅区滨河路北部区文化中心)
联 系 人:杨老师
咨询电话:0879—2310683
六、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人员工资为2400元/月,试用期间不缴纳任何保险。一经录用,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工资为3000元/月(含五险个人应缴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由普洱市图书馆按月足额发放。合同实行一签三年,每年度经考核合格的,每次增加100元/月工资。单位不安排食宿。
(二)单位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请、销假等相关考勤管理按照普洱市图书馆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三)周末双休,如遇单位开展错时服务或其他临时性工作,会安排加班;享有带薪年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年假相关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加入单位工会后,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五)每年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1次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和审批权限解除聘用。
七、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普洱市图书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核。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面试。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对考核对象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四)体检。审核通过录入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用人单位。
(五)确定人选。根据面试、体检和岗位要求,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本公告由普洱市图书馆负责解释。
附件1 2025年普洱市图书馆公益性岗位招聘申请表.docx
普洱市图书馆
2024年12月20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0Kn-bIjtZxI1RCbGKSI2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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