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2025年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第一批)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陇川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方案》,通过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现将陇川县2025年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第一批)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计划招聘人数:7人。招聘岗位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岗位明细如下:
用人单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开发 类型 |
陇川县交通运输局 |
2 |
优先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或离校1年内持续 6 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
新增 |
陇川县民政局 |
1 |
优先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优先汉语言文学或文秘专业。 |
新增 |
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 |
2 |
优先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
新增 |
县自然资源局 |
1 |
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离校 1 年内持续 6 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
到期更换 |
中共陇川县委政法委 |
1 |
男女不限,优先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身体健康,具有残疾证优先,年龄18-40之间,具有残疾证可放宽高中文化及以上学历。 |
到期更换 |
二、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对象范围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离校 1 年内持续 6 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共七类办理了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且无法实现市场化自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中办理失业登记是指: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认定为我县就业困难人员,且失业登记、就业困难认定仍处于有效状态的人员。符合以上七类的人员均可报名,用人单位招聘人员“岗位要求”为同等条件下的优先选择。人员考察或考试方式由用人单位决定和实施。
三、相关待遇
(一)工资标准:待遇由各用人单位制定,其中陇川县人社局用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1770元/人/月),详情咨询各用人单位。
(二)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所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险的单位部分可以“先缴后补”后向人社局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工伤保险、大病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直接从聘用人员中收取后缴纳。
(三)聘用期限: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期限一般不超过36个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续至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2025年4月7日。
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所在地,报名人员自行前往用人单位处现场报名,报名时需要提供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人员类型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证/被征地农民材料/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认定材料)。
报名咨询电话:
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寸老师0692-7171591;
中共陇川县委政法委陈老师0692-7176765;
县自然资源局思老师0692-7178934;
陇川县交通运输局谭老师0692-7173627;
陇川县民政局段老师0692-7173064。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4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5DmMzIx109Pjr2GSfezX6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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