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和初级会计证,需要继续学习吗,不继续学习从业证会不会作废?
回复:根据《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我省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小时,两年不应少于48小时。持证人员必须在证书登记周期内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连续两次不进行注册登记者,财政部门将在相关媒体上进行通告,持证人员需重新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收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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