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 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20 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属于招聘范围。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垫中、实验中学、一中、二中、四中、五中等6所学校教师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取得师范大学师范类(不含独立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13届毕业生(地理学科也可为取得师范大学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13届毕业生)。
报考六中、八中、九中、十中、二职中等6所学校教师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取得师范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13届毕业生(地理学科也可为取得师范院校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13届毕业生)。
报考县职教中心、一职中、二职中、特殊教育学校、教委示范幼儿园等5所学校专业课教师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含2013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思想。
(三)自愿在所聘学校工作5周年以上。
(四)体检合格。
(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职教、特教、幼教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按本人所学专业对口选择本次一所学校中的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分别择优聘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登录
http://cqdjwpzl.x9.fjjsp01.com/rsglxt/gzks/start.jsp,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表。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3日上午9:00至12月15日上午12:00。
联系电话:74515408 74669348 74513781
(二)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2012年12月17日上午8:30——12:30,下午2:30——5:30。
确认地点:垫江县教委五楼会议室。
(三)确认所需材料
(1)网上打印《重庆市垫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13年届毕业生提供现就读学校出据的属本校2013年应届师范类(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证明;
(4)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职教专业课教师除外)原件及复印件1份,往届毕业生已就业的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现场报名者需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黑白)照片3张。
由县人社局、县教委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予以确认报名,并按相关规定,每人每科缴纳考务费5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2012年12月19日上午9:00-12月21日上午12:00,在报名网页上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考核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参加笔试人数比例应达到1:3(其中职教、特教、幼教应达到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垫江县职业教育中心。
2、笔试科目、内容和计分办法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相关学科知识。其中,报考普通高中、初中、职高文化课教师的学科知识为所报考学科普通高中段学科基础知识;报考职教专业课、特教、学前教育教师的学科知识为普通高中段语文学科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答卷时间为120分钟。
(二)面试
面试人员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职教专业课、特教、学前教育面试为现场实作和答辩,具体内容现场临时由评委组确定,其余学科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每人说课前备课30分钟,说课7分钟。说课内容为我县高中二年级春期现行教材(具体内容现场抽签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须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签订意向协议
按各岗位招聘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签约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由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意向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八、资格复审及体检
(一)资格复审
与学校签订意向协议的应届毕业生于2013年7月10日前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交县人社局,个人(含往届生)档案邮寄到垫江县人才交流中心,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委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二)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资格条件、思想政治情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有工作单位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察。
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出现缺额时,均不递补。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在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 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以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人事关系。
2013年毕业生在201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职教专业课教师试用期满前必须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十一、信息发布
有关本次招聘公告、考试考核成绩、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jxrlsbj.gov.cn/)及报名网上查询。
十二、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垫江县人社局和垫江县教委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垫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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